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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2021版)

时间:2021-05-06 09:20:13  作者:范黎明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化学与环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教育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专业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一、化学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组长:赵辉、蔡鹰

副组长:孔松芝

组员:温燕梅、邓培昌、李进、李程鹏、王晓梁

委员会负责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考察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入、转出专业申请。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总人数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综合评价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其中:综合评价=已有的学业成绩×70%+现场考试(或面试)×30%

对于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或者有特殊情况,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应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时间,在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上本人成绩单、转专业申请书、家长意见及其它相关证明等材料。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后,将批准转出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

1.考核。申请转入到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应参加统一组织考核,具体范围和要求如下。

专业

考核课程

制药工程专业

《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应用化学专业

环境科学专业

《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

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

《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身心健康、专业素质等,同时提供身心健康证明。

3.综合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70%+学院面试成绩×30%),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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