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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与环境学院2025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

时间:2025-04-25 09:32:14  作者:化学与环境学院  点击: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化学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长:赵辉、何国明

    副组长:孔松芝、翁江峰、李程鹏

     员:李素霞、王頔、梁燕茹、田凯、钟来元、邓培昌、胡章、李林锋、王晓梁、黄俊婧

    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转专业学生的遴选及审核工作,做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1.申请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总人数的8%,且不超过本班人数的8%(小数点四舍五入)。如果申请人数超过8%,则按已有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2.转专业条件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文件执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时间(5月12日开始至5月18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在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将批准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5月25日前)。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基本要求

    1)转入学生入校以来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2.5分及以上,且各门课程第一次考核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同时,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兴趣和专长,具有转入专业相关的基础和培养潜质,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一年级学生申请转入的,可以平级转入,二年级学生申请转入的,须编入低一年级就读。原则上不接受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转专业申请。

    3)转入学生应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记录等情况。

    2.考核

    1)笔试。学院本年度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有制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四个专业。申请转入到上述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范围和要求如下:

专业

考核课程

制药工程

《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应用化学

《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环境科学

《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

海洋资源与环境

《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身心健康、专业素质、表达能力等,同时需提供原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出具的思想品德表现及身心健康证明(需盖学院公章)。

3)综合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60%+学院面试成绩×40%),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3.公示。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6月20日前)。

四、其他

1. 确有兴趣和专长,或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情况不转专业则难以继续学习的学生方可申请转专业。。

2. 湛江校区和阳江校区学生不能互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3. 原则上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已停招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编辑出版学、公共事业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编导(艺术模特)、生物技术、林学)。

4.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学院纪委对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纪律监督,反映问题请以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梁燕茹15361906683280869450@qq.com

6.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周老师,2383300,望海楼B323。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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